2021-12-30來源:
通告〔2021〕3號
樺甸市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規定,對樺甸市永盛礦業有限公司下達了《樺甸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樺甸市永盛礦業有限公司礦井關閉的決定》(樺政函〔2021〕112號),經過樺甸市、吉林市人民政府初驗,省級人民政府終驗,樺甸市永盛礦業有限公司礦井已經關閉,退出產能15萬噸,現予通告,接受社會監督。
吉林省能源局
2021年12月30日